
1.采购项目 定陶水务局所需采购以下物品或服务:
(1) 污水处理设备:用于处理污水,提高水质,减少污染。
(2) 供水设备:用于供水,确保供水质量和稳定性。
(3) 消防器材:用于消防灭火,保障消防安全。
(4) 办公家具:用于定陶水务局内部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2. 采购内容
(1) 污水处理设备:1套
(2) 供水设备:1套
(3) 消防器材:1套
(4) 办公家具:10套
三、采购方式 3.1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3.2 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3.3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 投标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期
(3) 投标报价
(4) 投标人的业绩、信誉等证明材料 3.4 招标人将邀请所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四、采购程序 4.1 采购需求公示 定陶水务局将在定陶水务局官网和媒体上公示采购需求,时间为15天。 4.2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定陶水务局。 4.3 投标文件评审 定陶水务局将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因素包括技术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期、投标报价、投标人业绩、信誉等。 4.4 中标通知书发放 定陶水务局将在评审结束后10天内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4.5 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与定陶水务局签订合同。 五、采购管理 5.1 采购人负责制定采购方案,并按照采购方案开展采购活动。 5.2 采购人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利益。 5.3 采购人应加强采购管理,防范风险,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 5.4 采购人应定期对采购项目进行评估,不断完善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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