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事素质考核
1.共同科目:包括基本军事技能、队列纪律、条令条例、内务卫生等方面。
2. 专业科目:包括战术、战斗技能、指挥、通信、情报、侦察、作战支援等方面。
3. 体能素质:包括单兵作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应急反应能力、体能训练等。
(二)纪律作风考核
1.遵守纪律,严格执行上级指示和规定。
2.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作息规律。
3. 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军事机密。
4. 尊重上级和同事,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三)任务完成考核
1.完成日常战备任务和临时性任务。
2. 按照要求参加重大军事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3. 积极参加各项军事训练,提高自身的军事素质。
三、考核标准
(一)军事素质考核标准
1.共同科目:达到优秀等级,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2. 专业科目:达到良好等级,能够熟练操作和运用所学知识,能够独立完成任务。
3. 体能素质:达到良好等级,能够熟练完成体能训练项目,身体素质符合要求。
(二)纪律作风考核标准
1.遵守纪律,严格执行上级指示和规定,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2.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作息规律,无异味和拖延症。
3. 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军事机密,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4. 尊重上级和同事,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三)任务完成考核标准
1.完成日常战备任务和临时性任务,按时完成并报告。
2. 按照要求参加重大军事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按时完成任务。
3. 积极参加各项军事训练,提高自身的军事素质,按时完成训练任务。
四、考核实施
(一)由政治机关组织实施考核。
(二)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核,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
(三)考核结果由政治机关公布,并作为评定奖励和惩戒的依据。 五、考核奖励与惩戒
(一)对优秀等次者,予以表彰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
(二)对不合格等次者,予以组织训练和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三)对严重违规违纪者,予以除名,并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