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公司。
四、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存量资产
2. 考核标准:
(1)资产价值:按照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或累计残值、预计净残值等因素综合评估资产价值。
(2)资产数量:按照资产数量、使用年限等因素综合评估资产数量。
(3)资产利用效率:按照资产为公司业务带来的收益、占用资金、管理成本等因素综合评估资产利用效率。
3. 考核指标:
(1)总资产价值:公司总资产的价值总和。
(2)净资产价值:公司净资产的价值总和。
(3)资产利用效率:公司存量资产的利用效率总和。
4. 考核方法:
(1)采用定期盘点的方式对存量资产进行核实。
(2)定期对存量资产的价值、数量、利用效率进行评估。
(3)将定期评估的结果纳入当期绩效考核。 五、考核结果处理
1.定期盘点:每年进行一次盘点,盘点结果作为年度评估的基础。
2. 定期评估: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半年绩效考核的基础。
3. 绩效考核:将定期评估的结果纳入当期绩效考核。 六、实施保障
1.加强对存量资产的盘点和评估工作,确保盘点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2. 加强对存量资产的日常管理,确保资产的充分利用和有效利用。
3. 定期召开存量资产考核会议,对存量资产的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的存量资产考核方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