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测内容
1.存款金额:监测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大额存款金额进行监测,确保存款金额超过一定额度的存款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 存款期限:监测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大额存款期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存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存款类型:监测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大额存款类型进行监测,确保存款类型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
4. 存款来源:监测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大额存款来源进行监测,确保存款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 存款去向:监测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大额存款去向进行监测,确保存款去向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
四、监测方式
1.定期监测:监测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大额存款信息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存款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 实时监测:监测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大额存款信息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存款信息实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 数据共享:监测机构与相关部门共享大额存款信息,确保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监测结果处理
1.结果报告:监测机构对大额存款的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向相关部门提交存款监测报告。
2. 结果通报:监测机构对大额存款的监测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或不合规的存款信息进行整改。
3. 结果反馈:监测机构对大额存款的监测结果进行反馈,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六、实施主体 本方案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实施。 七、施行日期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大额存款监测数据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