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1.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提供以下物业服务:
- 清洁卫生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维修服务
- 安保服务
- 绿化保洁服务
- 车辆管理服务
- 会所服务
- 其他相关服务
2. 服务标准:
- 清洁卫生:每天进行2次,每次持续时间为30分钟
- 物业管理:每周进行3次,每次持续时间为2小时
- 维修服务:根据业主需求,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 安保服务:24小时巡逻,确保小区安全
- 绿化保洁服务:每周进行1次,每次持续时间为1小时
- 车辆管理服务:提供车辆停放、挪动等服务
- 会所服务:提供会所预约、服务咨询等服务
- 其他相关服务:根据业主需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二、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用:按照小区业主大会通过的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每年不少于人民币XX元整。
2. 维修费用:按照实际维修费用计收,每次不少于人民币XX元整。
3. 其他费用:如交通费、材料费等其他相关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收取。
三、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小区交付之日起至业主大会通过的服务合同期满之日止。
2. 服务内容:按照本物业服务计划书规定的内容执行。
四、服务变更
1.服务变更内容:
- 服务项目变更
- 服务费用变更
- 服务期限变更
2. 服务变更程序:
- 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服务变更申请
- 业主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变更
- 服务变更后,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五、服务终止
1.服务终止条件:
- 服务合同期满
- 业主大会解除服务合同
- 服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书
2. 服务终止程序:
- 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服务终止申请
- 业主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物业服务企业停止服务
- 服务终止后,与业主协商解决后续问题
六、违约责任
1.服务企业违约责任:
- 未按照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 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损害业主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服务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 服务企业未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意见的,由服务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2. 业主违约责任:
- 未按照服务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 擅自变更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或者服务费用的,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 未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协助服务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的,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 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由业主承担全部责任
七、争议处理
1.服务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 双方协商解决
- 向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监管机构投诉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物业服务计划书具有法律效力。
八、附则
1.本物业服务计划书一式XX份,供业主参考。
2. 本物业服务计划书自XX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通过的服务合同期满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