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申请,严格审核。学生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2. 资助金额,适度分散。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资助金额适度分散,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资助。
3. 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学校通过校内外的筹措渠道,如“阳光基金”、“校友捐助”、“企业赞助”等,筹集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 定期公开,接受监督。学校将定期对受资助学生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资助对象
1.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具有正式学籍的往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资助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
(1)一等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0元。
(2)二等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2. 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
(1)一等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12000元。
(2)二等奖: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0元。 五、申请流程
1.学生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贫困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2.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3.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统一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4. 学校对受资助学生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学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资金管理
1.学校设立“阳光助学”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学校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对资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监察。 七、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阳光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方案。
2. 学校设立“阳光助学”专项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和协调工作。
3. 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八、结语 “阳光助学”计划是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举措。我们将本着诚实、透明、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为他们的未来的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