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巡察范围 本次巡察范围包括公司党委及所属单位,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四、巡察方式 本次巡察采用进驻式巡察方式,设立专门巡察组,进驻公司党委及所属单位,开展巡察工作。 五、巡察周期 巡察周期为三个月,具体时间以公司党委批准为准。 六、巡察内容
1.党委会、党支部会和其他重要会议决议是否符合党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党委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现象;
3. 全面从严治党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不力问题;
4. 是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纪及严重违法等行为。 七、巡察成果 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将根据巡察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并形成巡察报告。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将严肃问责,同时进行整改落实。对于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巡察要求
1.巡察组及巡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2. 巡察组及巡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巡察工作规定,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3. 巡察组及巡察工作人员要敢于担当、敢于斗争,勇于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 巡察组及巡察工作人员要尊重被巡察单位的知情权,不得泄露巡察工作机密。 九、巡察结果公布 巡察结果将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将严肃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曝光。 十、结语 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严肃处理,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公司党委一定能够领导公司全体员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