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约谈方式
1.约谈分为定期约谈和不定期约谈。定期约谈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对员工的绩效、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约谈。不定期约谈则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公司需要进行。
2. 约谈采取面对面、背对面的方式进行。面对面约谈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经理负责,背后约谈由公司高管或监察部门负责。
四、约谈内容
1.员工在公司的基本职责和工作任务是否完成;
2. 员工的工作态度是否积极、认真;
3. 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 员工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5. 员工对公司的建议和意见。 五、约谈结果处理
1.约谈结果为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将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对其进行一对一的专项培训,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约谈结果为合格的员工,公司对其进行鼓励和表彰,同时加强对其工作的关注和管理。
3. 约谈结果为优秀的员工,公司对其进行奖励和鼓励,鼓励员工继续努力。 六、约谈制度
1.约谈制度实行备案制度,每个约谈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和凭证。
2. 约谈制度实行回避制度,参与约谈的人员与被约谈的员工之间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
3. 约谈制度实行保密制度,参与约谈的人员应当严格保守被约谈人员的商业秘密和公司机密。 七、附则 本约谈机制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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