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本人及家长向就读学校提交《民建助学申请表》和相關证明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签署同意并提交至区县一级民建组织。
(2)区县一级民建组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区县一级民建组织向学校发放《资助确认书》。学校在收到《资助确认书》后,为学生办理资助手续。 5. 资金用途 资助资金用于支付学费、生活费等基本费用。
三、申请条件 1. 学生本人及家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学生本人或家庭在申请前一年内,家庭平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3. 学生本人或家庭患有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变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 4. 学生本人或家庭因意外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基本生活困难的。
四、注意事项 1. 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 2. 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31日。 3. 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4. 石化区县一级民建组织负责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结语 民建助学方案是一项为家庭经济困难青少年提供资助的项目,旨在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人生价值。希望各学校广泛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积极参与,共同为青少年成长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