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导艺考招生计划书
一、招生对象
本招生计划书仅面向全国范围招生,热爱影视编导事业,有一定的编导基础和艺术表现力的应试者均可参加。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艺术素养。
2.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艺术类专业身体要求。
3. 有一定艺术表现力,具备一定的导演、编剧、摄影等编导基础。
4. 参加影视编导艺考培训,具有一定的编导知识和技能。
三、考试内容
1. 笔试:编导基础理论、影视编导常识、创意策划等。
2. 面试:编导技能展示、面试官提问、即兴表演等。
3. 作品展示:考生需提交自己参与创作的影视作品,作为艺考成绩的重要依据。
四、考试形式
1. 笔试:闭卷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2. 面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初试为面试官提问,复试为即兴表演和作品展示。
3. 作品展示:分为初赛、复赛两个环节,初赛为考生自己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介绍,复赛为考生在考试现场对作品进行阐述和展示。
五、录取办法
1. 成绩计算:将笔试、面试、作品展示成绩按照3:3:4的比例综合评定。
2. 录取: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至计划招生名额内。
3. 特殊情况:如综合得分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六、注意事项
1.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艺术类证书等。
2.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考试,不得迟到。
3. 考生应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不得在考试期间出现焦虑、抑郁等情绪。
4. 考生需尊重考试规则,不得抄袭作弊,不得损害他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