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确保企业及业主的财产安全,维护公共设施,保障基本服务需求等。
(2)维修服务: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安保服务:确保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园区的安全稳定。
(4)绿化保洁:保证园区绿化保洁工作,确保业主的生活环境。
(5)的其他服务:根据业主大会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1.2 服务标准
(1)服务态度:积极友好,对待业主及企业的工作人员态度端正,严禁发生争吵、顶撞等行为。
(2)服务质量:保证服务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3)服务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任务,确保业主的日常生活。
(4)服务态度:积极向上,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增强客户满意度。 2.2 投标报价 我们承诺,以合理的成本价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具体报价将根据项目规模、服务内容等因素进行调整。 2.3 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两年。 2.4 投标有效期 本投标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至收到并审核通过的截止日期止,为投标有效期限。
三、投标资格 3.1 投标人应为国家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规记录。 3.3 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服务经验。
四、投标结果 4.1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获得投标邀请书。 4.2 投标人在收到邀请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书、投标报价、服务大纲和服务承诺等。 4.4 投标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得与业主发生纠纷,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5.1 本投标方案一式两份,一份提交给业主大会,一份留存。 5.2 本投标方案在提交前,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5.3 本投标方案如有未尽事宜,可由业主大会进行补充。 5.4 本投标方案的修改权归业主大会所有。 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