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措施 1.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扶贫活动,积极参与公司的公益活动。 2.公司每月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捐赠一定比例的销售额,用于购买生活必需品。 3.公司职工通过自发组织或参加公益活动,自愿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 4.公司定期开展扶贫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扶贫意识和能力。 5.公司鼓励职工举报违反扶贫规定的行为,确保扶贫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实施期限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五、责任分工 1.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定和监督本方案的实施。 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职工积极参与扶贫工作。 3.公司职工积极参与扶贫活动,为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六、其他说明 1.本方案所称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是指公司所属区域内的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 2.本方案所称销售额,是指公司每月实际销售额减去公司的正常经营成本后的剩余金额。 3.本方案所称公益活动,是指公司组织或职工自愿参加的,具有慈善性质的活动。 4.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