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责划分
(1) 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工作规划,监督和管理全国税务工作。
(2) 各省税务局:负责制定本省税务工作规划,监督和管理本省税务工作。
(3) 市税务局:负责制定本级税务工作规划,监督和管理本级税务工作。
(4) 县税务局:负责制定本级税务工作规划,监督和管理本级税务工作。
2. 职能整合
(1) 税务登记和纳税服务职能整合:将税务登记、纳税服务的职能整合为统一的纳税服务部门,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 税务户管理和税务审计职能整合:将税务户管理和税务审计的职能整合为统一的税务监管部门,以减少监管漏洞和提高监管效率。
(3) 税务稽查职能整合:将税务稽查的职能整合为统一的稽查部门,以加强稽查管理、提升稽查效率。
(4) 税务法制职能整合:将税务法制的职能整合为统一的法制部门,以加强税务法制建设、提升法治水平。
3. 专家咨询 设立税务专家咨询制度,邀请税务专家、学者、企业家等为税务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税务专家根据税务机关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专题研究,提出优化税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 培训交流 定期组织税务机关间的培训交流活动,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组织税务机关与税务专家、企业之间的对话交流,促进税务工作的创新发展。
三、实施保障
1.机构设置 设立独立的税务委员会,明确税务职能,负责监督和协调税务工作。税务委员会主席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席由税务局局长担任。
2. 资源保障
(1) 机构编制:根据税务职能配置方案,合理配置税务机关的人员、经费、装备等资源。
(2) 培训经费:税务机关应将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税务人员及时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3) 信息化建设: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实现税务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3. 考核评估 定期对税务机关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优秀的税务机关予以表彰,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税务机关进行约谈、整改。
四、结语 税务职能配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税务机关应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优化税务职能,提高税务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