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选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
2.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 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4. 企业内部制度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评选程序
1.宣传评选程序 在企业范围内对评选对象进行宣传,使广大职工充分了解评选条件和标准,扩大评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评选小组的组成 评选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等组成,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职工代表不少于3人。
3. 评选过程
(1)宣传评选: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2)投票评选: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3)资格审查: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4)上报审批: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
4. 评选结果的公布 评选结果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布,接受广大员工的查询监督。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 五、评选结果的使用
1.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荣誉感。
2. 对评选结果不理想的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和锻炼,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3. 获奖者和优秀员工的代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示范作用,为其他员工树立榜样。 六、组织实施
1.评选活动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2. 评选过程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评选结果上报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应急处置。 本企业干部评选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实施,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