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鼠疫普查时间 本鼠疫普查自2023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四、鼠疫普查内容
1.鼠疫疫情监测 对鼠疫监测点、鼠疫发生地进行疫情监测,收集鼠疫相关信息,对鼠疫疫情进行预警和监测。
2. 鼠疫疫情调查 对鼠疫发生地、暂住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鼠疫疫情调查,了解疫情传播情况、疫情患者情况、鼠疫疫苗接种情况等,为疫情防控提供基础数据。
3. 鼠疫疫情处理 对鼠疫疫情进行处理,包括疫情报告、疫情调查、疫情处理等,及时控制疫情的蔓延。 五、鼠疫普查组织 本鼠疫普查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设立鼠疫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共卫生专家、媒体代表等组成。 六、鼠疫普查要求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鼠疫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本地区鼠疫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部门协同,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鼠疫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实事求是,确保质量。要确保鼠疫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严禁篡改和造假。
4. 宣传引导,确保参与。要加强鼠疫普查工作的宣传引导,让广大居民充分了解普查的重要性,积极投入到普查工作中来。 七、鼠疫普查结果处理和发布
1.鼠疫普查结果处理 对鼠疫普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形成普查报告。
2. 鼠疫普查结果发布 普查报告经审查通过后,由鼠疫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本地主要媒体公布,公布内容包括:鼠疫普查结果、疫情分布情况、疫情趋势等。 八、鼠疫普查监督
1.鼠疫普查结果监督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鼠疫普查结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2. 鼠疫普查结果公布监督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鼠疫普查结果的公布进行监督,确保公布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九、鼠疫普查后续工作
1.鼠疫普查结果应用 将鼠疫普查结果纳入本地疫情防控工作中,为疫情防控提供决策依据。
2. 鼠疫普查结果反馈 将鼠疫普查结果及时向广大居民反馈,增强居民防病意识,做好疫情防控。
3. 鼠疫普查结果跟踪 对鼠疫普查结果进行跟踪,定期进行更新,确保本地区鼠疫防控工作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