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租对象条件 3.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 3.2 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违法记录。 3.3 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4 房屋结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招租程序 4.1 发布招租公告:在物业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租公告。 4.2 资格预审: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主要包括资格条件、经营范围、信用记录等方面。 4.3 招标评审:成立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投标评审,主要包括投标价格、经营方案、品牌效益等方面。 4.4 中标通知书发放:评审结果通知书发送给中标单位,并抄送相关部门。 4.5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五、其他事项 5.1 租金包含:租金包含物业服务费、水费、电费等。 5.2 合同期限:租赁合同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5.3 解约条件:租赁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如未达成续租协议,合同自行终止。 5.4 违约责任:未按期支付租金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造成物业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5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