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抽查方法 本次抽查采用随机抽样和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随机抽样:从生产厂家库房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电池进行抽查。
2. 实地查验:派员现场检查生产厂家生产过程,查看电池生产设备、生产记录、产品质量等方面,了解电池生产质量管理情况。
四、抽查指标
1.铅酸蓄电池:电压、容量、内阻、循环寿命、短路电压、开路电压、储存性能等。
2. 动力电池:电压、容量、内阻、循环寿命、短路电压、开路电压、储存性能等。
3. 储能电池:电压、容量、内阻、循环寿命、短路电压、开路电压、储存性能等。 五、抽查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由相关部门责令生产厂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2. 抽查结果为合格的,相关部门将纳入质量监控范围,实行定期抽查制度。 六、实施主体 本次抽查由市、区
(县)质量监督部门组织实施,抽查结果作为对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的考核依据。 七、注意事项
1.抽查过程中,生产厂家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生产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
2. 抽查结果应保密,不得泄露给被抽查单位或个人。
3. 抽查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检查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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