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国所有设区的市、自治州及以上的城市,以及具备防洪减灾需求的地区。
四、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全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4.《城市防洪条例》 5.《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6.《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 7.相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规范 五、方案编制方法 本方案采用条文式编制,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监测内容、监测方法、预警管理和应急响应。 六、监测内容
1.监测范围:本方案所涉及的区域内所有河流、湖泊、水库、渠道、下水道等可能发生落水的地点。
2. 监测对象:河流、湖泊、水库、渠道、下水道等可能发生落水的地点。
3. 监测设备:包括雨量传感器、水位传感器、视频监控系统等。
4. 监测内容:水位、流量、流速等。 七、监测方法
1.人工监测:由专人负责在监测范围内进行实地监测,通过雨量传感器、水位传感器等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水位、流量、流速等数据。
2. 机械监测: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对监测范围内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下水道等进行实时监测。
3. 遥测监测:通过卫星遥测、无人机遥测等手段,对监测范围内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下水道等进行远程监测。 八、预警管理
1.预警分级:根据监测数据、气象预报等因素,将预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
2. 预警发布:当预警等级达到红色时,由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发布预警通知,通知内容包括预警时间、预警地点、预警等级、防御措施等。
3. 预警响应:收到预警通知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警中所涉及的地区的安全。 九、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分级:根据预警等级、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
2. 应急响应措施:根据应急响应分级,相关部门应采取不同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紧急疏散、人员转移、道路封闭、抢修加固等。
3. 应急响应终止: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当预警解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应急管理部门发布应急响应终止通知。 十、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落水监测方案模板图片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