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奖励
(1)对个人月平均工资在20000元以下的,奖励300元;
(2)对个人月平均工资在20000元以上的,按个人月平均工资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元。
2. 团队奖励
(1)对月度平均工资在20000元以下的团队,奖励3000元;
(2)对月度平均工资在20000元以上的团队,按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 优秀个人和优秀团队
(1)个人月平均工资在20000元以下的,年度内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元;
(2)个人月平均工资在20000元以上的,年度内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6000元。
4. 特殊情况
(1)对于个人月平均工资在20000元以下的员工,奖励标准按照实际工资总额计算;
(2)对于个人月平均工资在20000元以上的员工,奖励标准按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
三、奖励实施
1.奖励资金 奖励资金由公司负责安排,主要用于医保征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
2. 申请流程 员工在每月月末向所在部门提交奖励申请,部门审核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励资金。
四、奖励管理
1.奖励审批 医保征收工作人员在每月月末前,需提交上月医保征收工作绩效、个人工资及家庭主要困难情况等资料,经审批后,方可享受奖励政策。
2. 奖励发放 奖励资金发放分为两次,每次发放奖励的30%,剩余70%于次年的3月31日前发放。
3. 奖励收回 员工调离、辞职、旷工等情形,或因违反规定受处分造成奖励资金损失的,从其工资中扣除。 五、其他说明
1.本奖励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奖励方案由公司负责解释;
3. 参加本奖励方案的员工,如对奖励政策有异议,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
4. 本奖励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