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街道所有科室的协作工作。
四、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协调、沟通、处理街道科室之间的日常工作,以及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2. 党建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建工作的开展,包括组织街道党员开展活动、召开党员会议等。
3.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处理社会事务,包括社区治理、民生问题等。
4.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街道经济发展工作的开展,包括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
5. 文化体育办公室负责街道文化体育工作的开展,包括体育活动、文艺演出等。 6. 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处理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环境卫生、污染防治等。 7. 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处理社区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包括社区服务、志愿活动等。 五、工作流程
1.各科室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科室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分析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2. 各科室之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工作,遇到问题及时相互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3. 办公室要定期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协调、监督,确保各科室按照规定的职责履行工作。 六、奖励与惩罚
1.对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2. 对未按照本方案规定履行职责的科室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科室应认真履行本方案规定的职责,确保街道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