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温检测计划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学校体温检测计划书。
二、检测时间
本学校体温检测工作自2023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检测对象
本学校所有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检测要求
1. 检测对象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检测工作。
2. 检测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不得与他人近距离接触,保持社交距离。
3. 检测体温时需保持正常呼吸,不得说话,待温度计读数稳定后,方可离开。
4. 如有发热、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检测。
5. 检测结果需在24小时内告知被检测者,同时做好记录归档。
六、实施责任
1. 学校行政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体温检测工作。
2. 校医院负责具体检测工作,并确保检测设备正常运行。
3. 各教学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师生的体温检测工作,确保本部门师生的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4. 学校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为检测对象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
5.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整个体温检测工作的开展。
八、其他
1. 被检测者应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 学校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检测时间、对象和内容。
3. 学校应将体温检测工作纳入日常疫情防控工作中,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4. 学校应定期对体温检测计划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