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利用规划 3.1 农用地利用规划 3.1.1 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 3.1.2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 3.1.3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3.1.4 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产品附加值提升。 3.2 建设用地利用规划 3.2.1 优先保障乡政府所在地建设用地。 3.2.2 合理安排村庄建设用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3.2.3 严格控制村庄内其他建设用地,确保乡村环境质量。
四、土地利用管制 4.1 农用地管制 4.1.1 实行严格的农地用途管制,确保农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 4.1.2 合理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4.1.3 严格规范农地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4.2 建设用地管制 4.2.1 优先保障乡政府所在地建设用地。 4.2.2 合理安排村庄建设用地,确保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4.2.3 严格控制村庄内其他建设用地,确保乡村环境质量。 五、乡村土地利用政策 5.1 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 5.2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 5.3 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产品附加值提升。 5.4 严格控制村庄内其他建设用地,确保乡村环境质量。 六、实施责任 6.1 政府责任 6.1.1 完善土地利用政策,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 6.1.2 加大资金和物质支持,确保本规划实施。 6.1.3 加强土地管理,确保本规划得到遵守。 6.2 企业责任 6.2.1 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用地。 6.2.2 落实土地利用计划,确保企业土地利用符合规划。 6.2.3 积极参与土地利用调整,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 七、附则 7.1 本乡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7.2 本规划由政府负责解释,并定期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