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党的纪律,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激烈的竞争。
3. 未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较为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竞选程序
1.意愿报名 报名时间为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有意参加竞选的干部请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报名申请。
2.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筛选。
3. 竞聘演讲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需在XX月XX日进行竞聘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工作成绩、优点和不足以及竞选目标等。
4. 民主测评 竞聘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将在XX月XX日公布。
5. 组织考察 对民主测评结果较好的报名人员,组织考察小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6. 公示任用 考察结束后,将在XX月XX日对考察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XX天。 7. 任职 公示期满后,经研究决定后,任命为国企干部,纳入相应岗位管理。
四、竞选规则
1.报名人员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竞聘演讲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不得超出规定时间。
3. 民主测评和考察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得干预和影响。
4. 竞选过程中,严禁舞弊、作弊,一经发现将取消竞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1.竞选方案由国企管理部门负责制定。
2. 本竞选方案解释权归国企管理部门。
3. 竞选过程中,除组织考察和公示任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