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润分配 本企业每年税后利润总额的30%用于分红,具体分配方式由合伙人协商确定。
2. 分红比例
(1)合伙人每人每年可获得30%的利润分配;
(2)如合伙人之间存在约定,可按照约定分配利润。
3. 分红时间 本企业每年利润分配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 审批程序 分红方案需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方可执行。
三、其他规定
1.合伙人必须认真阅读本预案,确保理解并执行;
2. 合伙人不得擅自调整分红比例;
3. 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
4. 本预案一式两份,一份由公司保存,一份由合伙人保存。
四、附录 本预案无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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