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励对象 本奖励方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2. 奖励方式 员工在每周 一、
三、五早晨7:00至8:00进行晨练活动,并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1)连续两次及以上完成晨练任务,每次奖励现金20元,共计100元;
(2)连续三次及以上完成晨练任务,每次奖励现金50元,共计150元;
(3)连续四次及以上完成晨练任务,每次奖励现金100元,共计400元。
3. 奖励标准
(1)完成晨练任务的时间要求: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晨练任务,否则将无法获得奖励;
(2)现金奖励仅限员工本人,不可代领;
(3)每个员工在同一奖励周期内,累计奖励金额上限为3000元;
4. 实施流程
(1)员工需在每周 一、
三、五早晨7:00至8:00进行晨练活动;
(2)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成晨练任务的证明
(如照片或视频等),以便核实奖励金额;
(3)员工奖励将在次周公布,并发放到员工本人手中。
三、注意事项
1.每个员工在同一奖励周期内,仅可获得一次奖励;
2. 奖励资金将按照公司规定用于员工个人健康锻炼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
3. 如有特殊情况,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视情予以批准;
4. 本奖励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疑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四、附则 本奖励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进行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