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化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目标。
2. 构建高效政务服务体系,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政务服务水平的提升。
3. 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现政务信息化的基本目标。
4. 加强安全保障,确保政务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作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务服务水平的提升。
三、具体措施
1.优化政府职能
(1)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2)加强政务公开,增加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3)完善政策法规,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2. 构建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1)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减少政务服务环节。
(2)推广电子政务,实现政务服务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
(3)加强政务服务监督,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3. 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
(1)建立政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政务信息的全流程管理。
(2)加强政务信息的安全保障,确保政务信息的安全性。
(3)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高政务信息处理的效率。
4. 加强安全保障
(1)加强政务信息的安全防范,确保政务信息的安全。
(2)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政务信息的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3)加强政务信息的数据备份,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四、实施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本方案的有效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五、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