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补贴资金发放标准及用途 本次补贴资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主要用于教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 【5】
四、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教职工本人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审批: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批。
3. 公示公布:审批通过后,学校将补贴资金发放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 发放资金:公示期满后,学校财务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6】 五、补贴资金发放监督 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的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将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如有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疑问或意见,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7】 特此公示。 单位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