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旅客)的船舶。
三、工作趸船监管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对工作趸船进行依法监管。
2. 安全第一原则:本方案将安全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实行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工作趸船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动态管理原则:本方案采用动态管理方式,对工作趸船进行实时、全方位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部门协同原则:本方案由海事管理机构、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实施,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趸船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趸船监管内容
1.船舶登记与报告:工作趸船应依法办理船舶登记,并在航行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2. 船员资质与培训:工作趸船应按规定配置满足航行安全要求的人员,并对船员进行定期培训。
3. 航行安全监管:海事管理机构对工作趸船的航行安全进行监管,包括航行路线、安全措施、应急准备等。
4. 货物安全监管:工作趸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装卸、过驳作业流程进行,确保货物的安全。
5. 环保与节能:工作趸船应采用节能、环保的航行策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6.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趸船应制定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五、工作趸船监管方式
1.定期检查:海事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工作趸船进行检查,包括船舶安全、设备设施、航行记录等。
2. 联合检查:相关部门与海事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共同发现和解决问题。
3. 远程监控:利用科技手段,对工作趸船进行远程监控,实时了解船舶状态。
4. 举报投诉:鼓励社会各界对工作趸船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六、工作趸船安全管理责任
1.船公司:负责对工作趸船的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安全、船员资质、装卸作业符合规定。
2. 船员:负责参与航行安全监管,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3. 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协同配合,共同维护海上交通安全。 七、结语 本方案旨在加强工作趸船的监管,规范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船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船公司、船员及相关部门应共同配合,确保本方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