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促进军队退休人员的移交安置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确保军队退休人员的待遇落实,进一步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2. 原则
(1)尊重军休干部意愿,维护其合法权益。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3)发扬军队优良传统,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
三、具体措施
1.摸底排查 对军休单位进行排查,全面了解军休干部的基本情况,建立数据库,为后续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2. 签订移交协议 军休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移交接收单位分别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移交服务费用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向移交接收单位收取移交服务费用,用于军休干部在移交过程中的相关服务。
4. 确定接收单位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军休干部意愿,结合接收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军休干部提供符合其需求的接收单位,并与其签订接收协议。
5. 开展培训教育 军休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接收单位共同开展适应军休生活的培训教育,帮助军休干部尽快适应新环境。 6. 实施优质服务 接收单位要关心军休干部的生活和思想,积极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7. 定期沟通联系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要与军休干部、接收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指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军休干部归队工作,成立专门工作组,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2. 加强政策宣传 各部队要加强军休干部移交安置政策宣传,让军休干部充分了解相关政策,便于顺利归队。
3. 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要会同接收单位,定期对军休干部的移交安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结语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安置工作关系到军队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并落实本方案,确保军队退休人员的移交安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同时,军休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接收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为军队退休人员的移交安置工作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