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摊原则 本方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寝室成员在分摊电费时,不偏袒、不歧视。
2. 分摊标准
(1) 人均用电量标准:每人每月用电量在200度以内,按20元/度计算;每人每月用电量在200度以上,按30元/度计算。
(2) 超出标准部分电费分摊:超出标准部分电费,按照电费比例进行分摊。具体如下: - 200度以内:4人分摊,每人支付40元; - 200度以上,不足3人:2人分摊,每人支付80元; - 200度以上,超过3人:1人分摊,每人支付120元。
3. 费用结算
(1) 每月按照实际用电量,计算超出标准部分电费,并于次月15日结算。
(2) 每个季度末,对当季度度的电费进行结算,并于次月15日结算。
4. 费用查询与公示
(1) 寝室成员有权查询本人在本季度度的电费支出情况。
(2) 寝室长负责统计本寝室的电费支出情况,并于每个季度末公示。
三、方案解释 本方案所称的寝室成员,是指共同居住的寝室成员。每个成员应按照实际用电量分摊电费。 对于超出标准部分的电费,按照电费比例进行分摊。这是为了保证寝室成员在分摊电费时,能够做到公平、公正。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将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