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2022〕22号),制定本方案。 二、夜访目的 通过书记夜访,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进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夜访对象 各党委、党支部,各科室、车间、站所等基层单位。
四、夜访时间 每周五晚上19:00至21:00。 五、夜访地点 各党委、党支部、科室、车间、站所等基层单位。 六、夜访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制定夜访计划,明确夜访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2. 各党委、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夜访的人员。
3. 准备夜访所需物资,如夜访通知书、记录本等。
(二)夜访开展
1.各党委、党支部按照夜访计划,组织参与人员前往基层单位开展夜访。
2. 夜访过程中,参与人员要深入基层单位,了解工作情况,发现问题,与基层单位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3. 夜访期间,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保持良好的形象,不得接受、泄露任何与夜访无关的信息。
(三)夜访反馈
1.各党委、党支部根据夜访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各党委、党支部要整理夜访记录,形成书面报告,并于夜访结束后提交给党委。
3. 党委对各党委、党支部提交的夜访报告进行审核,并形成书面反馈,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四)夜访总结
1.各党委、党支部要及时总结夜访经验,不断提高夜访工作水平。
2. 夜访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夜访总结会,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各党委、党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