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算期间:公司应当自解散清算开始之日起10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2. 清算组备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备案。
3. 发出通知: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债权人发出通知,通知债权人有关清算事宜。
4. 公告期间:清算组应当自发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在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进行公告。
5. 清算:清算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将公司财产清算完毕,并制作清算报告。 6. 注销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清算完结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7. 公告期间:公司应当自注销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三、清算注销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九十条、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清算注销的相关内容。
四、清算注销的注意事项
1.清算期间,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妥善保管公司财产,处理与公司有关的债务、债务清算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
2. 清算组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够依法进行清算工作。
3.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依法将公司财产用于清偿债务,并按照法定顺序清偿。
4. 公司应当自解散清算开始之日起10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开始自行清算。
5. 清算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将公司财产清算完毕,并制作清算报告。 6. 清算组应当自清算完结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7. 公司应当自注销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五、总结 清算注销是公司解散的最终环节,是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定程序。在清算注销过程中,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妥善保管公司财产,处理与公司有关的债务、债务清算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清算组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够依法进行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