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幼师培训计划书
为了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1. 加强幼师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其敬业精神.
2. 提高幼师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增强其教育教学能力.
3. 加强幼师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培训内容
1. 幼师职业道德教育
2. 幼师教育教学业务培训
3. 幼师教育教学经验分享
三、培训对象
1. 全国范围内各类幼儿园的教师.
2.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培训.
四、培训方式
1. 集中培训
2. 区域培训
3. 网络培训
五、培训要求
1. 集中培训要求
- 参加培训的幼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培训任务,不得拖延时间.
- 集中培训期间,幼师应遵守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培训活动.
- 集中培训结束后,幼师应将培训合格证明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 区域培训要求
- 区域培训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培训方案需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区域培训期间,幼师应遵守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培训活动.
- 区域培训结束后,幼师应将培训合格证明及时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 网络培训要求
- 参加网络培训的幼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培训任务,不得拖延时间.
- 网络培训期间,幼师应遵守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培训活动.
- 网络培训结束后,幼师应将培训合格证明及时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六、培训管理等
-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培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 培训机构负责培训课程的设置、培训材料的准备和培训过程的管理.
- 幼师应认真完成培训任务,积极参与培训活动,主动分享教育培训经验.
七、培训纪律
- 幼师应遵守培训纪律,不得私自离开培训现场,不得违反培训纪律.
- 幼师应尊重培训教师和培训机构,不得进行任何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
- 幼师应积极反馈培训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为改进培训提供有力支持.
八、本培训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培训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培训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