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处置原则 1. 环保优先:矿山处置过程中,环保始终处于首要位置,确保排放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2. 安全第一: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确保矿山废弃物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不发生二次事故。 3. 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矿山废弃物,降低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 4. 分类处置:对矿山废弃物进行分类,根据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
四、处置措施 1. 废气处理
(1)采用安装排气筒、设置喷淋系统等环保设施,对井下作业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确保排放的废气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2)对排土场产生的浮尘进行定期清理,采取绿化、洒水等降尘措施,减少浮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废水处理
(1)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定期进行处理,确保排放的废水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2)对排土场废水进行严格处理,确保排放的废水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3. 固体废物处理
(1)对矿山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定期进行处理,确保排放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2)对排土场固体废物进行严格处理,确保排放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4. 土地利用
(1)将矿山排土场进行绿化,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对矿山主排土场进行合理利用,优先保障生产需要。 五、定期检查与改进 定期对矿山处置方案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确保矿山处置方案的有效实施。 六、附则 本矿山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的处置方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