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法律法规等要求的物资;
2. 因未按时付款、擅自挪用、违规使用等行为而被公司暂扣的物资;
3. 因故障、损坏等非人为因素导致无法使用的物资;
4. 以及其他由公司认定应纳入扣押范围的物资。
三、扣押物资的处理程序
1.物资保管部门在发现符合扣押物资处理条件的物资后,向相关部门提出扣押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2. 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对物资进行核实,并核实物资的价值、使用情况、损坏程度等,确认符合扣押条件后,制作并签署《扣押物资收据》。
3. 物资保管部门在办理完扣押手续后,对物资进行分类、标号、登记,建立《扣押物资保管清单》。
4. 物资保管部门对扣押物资进行分类处置,如出售、维修、报废等,并保留相关凭证。
5. 处置完成后,相关部门对处置结果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物资处置确认书》。 6. 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价值波动等,由相关部门承担。
四、扣押物资的管理责任
1.物资保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扣押条件的物资进行识别、收集、保管、分类处置等全流程工作。
2. 相关部门负责对物资保管部门提交的扣押物资进行审核、处理,确保符合公司规定并及时处置。
3. 物资保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物资处置工作,确保物资价值的充分利用。 五、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公司物资管理部门。 六、附录 本方案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等可参考公司相关文件。 【物资保管部门】 【相关部门】 【物资处置确认书】 【物资处置结果反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