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薪资管理 1.教师基本工资:教师的基本工资由学校每季度末月的XX日计算并发放,每次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教师绩效工资: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每季度末月的XX日计算并发放,每次发放的绩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绩效工资标准。 3.教师社会保险费用:教师社会保险费用由学校每季度末月的XX日从教师工资中代扣代缴,并于XX月XX日前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上缴至当地社会保险部门。 4.教师住房公积金:教师住房公积金由学校每季度末月的XX日从教师工资中代扣代缴,并于XX月XX日前将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用上缴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薪资调整 1.教师基本工资调整:教师基本工资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本年度的XX月XX日。 2.教师绩效工资调整:教师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考核情况进行调整,每次调整比例为XX%。 3.教师社会保险费用调整:教师社会保险费用根据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 4.教师住房公积金调整:教师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进行调整。 五、其他说明 1.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当地教育部门备案。 2.学校应加强薪资管理,确保工资发放公平、公正、公开。 3.学校应建立薪资管理制度,定期对薪资进行核算和调整。 4.学校应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教师为提高教学质量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