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目的: 精煤作为一种优质的煤炭资源,广泛应用于各种工业生产领域。为了满足公司生产需要,保证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现制定精煤采购计划。
2. 采购数量: 本年度计划采购精煤共计10万吨。
3. 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为一年,分两个批次进行采购,每批次3.33万吨。 二、采购方式 4.1 固定价格 所有采购数量以固定价格进行采购,价格由供应商报出,合同期内保持稳定。 4.2 招标方式 对于超过3.33万吨的采购量,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三、供应商选择 5.1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等全流程能力;
(2)具备良好的供应合作关系,能够保证供应数量和质量;
(3)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保证产品合格率。 5.2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与本次采购规模相当的生产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供应合作关系,能够保证供应数量和质量;
(4)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保证产品合格率。
四、采购程序 6.1 招标文件准备
(1)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技术规格说明书等;
(2)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通过预审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次招标。 6.2 招标投标
(1)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出最优的供应商;
(3)招标人与最优供应商签订合同。 6.3 合同签订 双方在合同签订前,需先进行商务洽谈,就采购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 五、采购管理 7.1 采购计划 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和市场情况,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7.2 采购合同 签订合同前,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符合公司需求。 7.3 付款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7.4 验收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到货精煤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六、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