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基金筹集目标 医保基金筹集目标应当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险需求,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2. 医保基金筹集方式 医保基金筹集方式包括:
(1)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缴纳。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照规定比例缴纳,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3. 医保基金筹集标准
(1)职工医疗保险费:按照用人单位和个人工资收入的8%缴纳。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按照个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4. 医保基金筹集管理
(1)医保基金实行独立核算,单独管理,纳入财政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2)医保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 医保基金筹集监管 医保基金筹集实行分段监管,分别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医保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并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管。
(2)财政部门负责医保基金筹集、管理和审计,并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管。
三、医保基金使用管理
1.医保基金使用范围
(1)医疗保险费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2)医疗保险费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药品费用、医疗器械费用和医疗服务费用等。
2. 医保基金支付方式
(1)医保基金采用总额预算管理方式,按病种、产别、手术类型等分类,设定不同支付比例。
(2)医保基金采用协议管理方式,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协议管理。
3. 医保基金监管
(1)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独立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2)医保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监管。
四、结语 医保基金筹集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本方案规定的医保基金筹集方式和标准,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险需求,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