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选标准
1.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是教师岗位的基本要求。教师应具备扎实的教学功底,能够熟练掌握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保证教学质量。
2. 教学态度:教师应具有积极向上的教学态度,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3. 团队合作: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协作,共同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4. 学生评价:学生是教师工作的最终目的和归宿。教师应注重学生评价,了解学生需求,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
四、评选程序
1.评选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2. 初赛:由学校教导处组织,对所有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决赛。
3. 决赛:由评审团组成,包括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评审团成员对决赛教师进行现场演讲、教学模拟等活动,综合评价教师的表现。
4. 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将在学校范围内公布,接受师生监督。 五、奖励措施
1.对评选出的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2. 对评选出的教师进行培训、考察,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
3. 对评选出的教师进行公开曝光,增强其自信心和竞争力。 六、实施要求
1.评选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
2. 评选结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确保评选结果的实际效果。
3. 各处室应积极配合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教师应认真参加评选活动,积极配合评审团的工作。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声明: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https://www.dangcou.com/ZzWIlpo6e0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