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政治觉悟和使命担当;
2. 热爱核酸检测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
3. 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贡献;
4. 近3个月内无违法乱纪行为,无疫情防控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三、表彰形式 本次表彰采取以下形式:
1.颁发奖金:对表现突出的核酸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为5000元至10000元不等;
2. 颁发证书:为表现突出的核酸人员颁发荣誉证书,证书样式由相关部门统一设计;
3. 给予物质奖励:对表现突出的核酸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购物卡、餐饮券等物质奖励;
4. 宣传表彰:对表现突出的核酸人员,将在各大媒体进行宣传表彰,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四、表彰程序
1.个人申报:核酸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申报自己的表彰事迹;
2. 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对报送的核酸人员事迹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 公示表彰:对符合表彰条件的核酸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表彰授奖:对公示无异议的核酸人员,进行表彰授奖,并在适当场合进行宣传表彰。 五、表彰范围 本次表彰范围为参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核酸人员,不包括疫情防控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人员。 六、其他说明
1.核酸人员应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核酸检测工作中遵守操作规程;
2. 核酸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确保在核酸检测工作中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3. 核酸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确保核酸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特此通知,希望各核酸人员认真遵守本次表彰方案,努力工作,为疫情防控做出更大的贡献! 核酸人员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