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理目标
(1)规范企业社保缴费行为,确保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
(2)消除企业历史沉淀的未参保人员,减少企业负担;
(3)规范企业社会保险账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强化企业社保风险防范,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2. 清理对象
(1)未参保人员:指未在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人员,如离校未就业的学生、失业人群等;
(2)不符合条件参保人员:指不符合社会保险制度参保条件的人员,如在校学生、港澳台居民等;
(3)存在历史问题的参保人员:指存在漏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等历史问题的人员。
3. 清理措施
(1)加强员工社保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社保的认知度;
(2)对未参保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及时纳入社保体系;
(3)对不符合条件参保人员进行政策宣传,指导其按规定参保;
(4)对存在历史问题的参保人员,要求其尽快补缴欠费,消除历史问题;
(5)规范企业社保缴费行为,确保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
(6)完善社会保险账户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加强社会保险风险防范,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4. 清理进度
(1)第一阶段:202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摸底排查未参保人员和不符合条件参保人员;
(2)第二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未参保人员进行政策宣传,指导其按规定参保;
(3)第三阶段: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存在历史问题的参保人员进行催缴;
(4)第四阶段: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未参保人员和不符合条件参保人员进行社保补缴;
(5)第五阶段: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完善社会保险账户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第六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加强社会保险风险防范,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5. 清理资金来源
(1)企业自行承担;
(2)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3)社会捐赠。
三、结语 社保清理工作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各企业应根据本地区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社保清理方案,尽快完成清理任务。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要共同努力,加强对社保工作的监管,推动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