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以下条件的保安可获得奖励:
(1)认真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做好记录工作,并积极参与案件侦破的;
(2)严格遵守纪律,自觉维护保安形象,具有较强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感;
(3)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对保安管理工作的改进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 奖励方式
(1)物质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保安,给予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2)精神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保安,给予表彰、奖励状等荣誉;
(3)其他形式的奖励:对于有特殊贡献的保安,将根据情况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3. 奖励发放
(1)奖励资金由保安公司负责安排,定期发放;
(2)奖励名单由保安公司进行公布,接受广大保安的一致监督;
(3)获奖保安将作为公司优秀员工进行培养和激励。
三、奖励流程
1.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保安可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保安公司提出奖励申请;
(2)保安公司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3)审核通过后,保安公司将在1个月内发放奖励资金和证书。
2. 审核流程:
(1)保安公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保安公司将在1个月内发放奖励资金和证书;
(3)审核不通过,保安公司将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四、奖励管理
1.奖励资金用于保安公司业务范围内,用于奖励在稽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保安;
2. 奖励证书将作为保安公司优秀员工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突出的保安,可作为评优、晋升的参考;
3. 保安公司将对奖励资金和证书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保安的监督。 五、其他说明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方案由保安公司负责解释;
3. 保安公司应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管理,确保奖励资金的安全、规范、透明;
4. 保安公司应加强对奖励证书的管理,确保证书的权威、公正、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