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才计划书
一、编制依据
1.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组织振兴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乡镇人才计划书。
2. 依据乡镇实际情况,分析人才资源,明确人才发展目标,制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具体措施。
3. 结合乡镇产业发展需求,制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指导思想、目标和计划,确保人才计划与乡镇发展需求相匹配。
二、人才分类及引进范围
1. 人才分类:根据乡镇产业发展需求,将人才分为A、B、C、D四类,分别为顶尖人才、优秀人才、实用人才和潜力人才。
2. 人才引进范围:
(1)A类人才:顶尖人才,仅引进1名,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世界500强企业、境外著名高校等知名高校背景,具有博士学位,且在乡镇产业发展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员。
(2)B类人才:优秀人才,共引进5名,原则上应具备硕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3年以上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在乡镇产业发展领域具有显著业绩的人员。
(3)C类人才:实用人才,共引进10名,原则上应具备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3年以上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在乡镇产业发展领域具有较高业绩的人员。
(4)D类人才:潜力人才,共引进20名,原则上应具备高中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具有2年以上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在乡镇产业发展领域具有发展潜力的人员。
三、人才引进办法
1. 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组织推荐、个人申报、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
2. 人才引进实行“一卡通”制度,包括人才引进费、住房补贴、社会保障等。
3. 人才引进费按照引进人才类别和标准,分别给予A、B、C、D四类人才不同的引进费。
4. 人才住房补贴:A、B、C、D四类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住房补贴。
5. 社会保障:按照当地政策,完善被引进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人才培养与使用
1. 对引进的人才,按照其专业领域和产业发展需求,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时间、方式等。
2. 建立完善的人才评价机制,对引进的人才进行年度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 鼓励被引进人才深入基层、农村,参与产业发展,促进乡镇经济发展。
五、实施保障
1. 本乡镇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
2. 建立人才引进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人才引进费、住房补贴等费用的支付。
3. 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人才引进计划的顺利实施。
六、附则
本乡镇人才计划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