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建调查小组:由委派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2. 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目的、范围、方式等,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3. 谈话函询:通过电话、传唤、约谈、函询等方式,广泛收集涉赌党员干部的相关信息。 二、调查实施
1.重点调查:针对具有涉赌行为风险的党员干部,采取重点调查的方式,深入调查其赌球、赌牌、赌场等行为。
2. 一般调查:对其他党员干部进行一般调查,了解其是否存在涉赌行为。
三、调查结果处理
1.谈话函询:对谈话函询对象进行询问,了解其是否存在涉赌行为以及赌球、赌牌、赌场等行为的情况。
2. 初步核实:对谈话函询对象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形成初步调查结论。
3. 立案审查:对初步核实后成立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查,收集相关证据。
4. 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对涉赌党员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调查结果运用
1.组织处理:对查实的涉赌党员干部,给予组织处理,如停职、降职、撤职、开除等。
2. 纪律处分:对查实的涉赌党员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
3. 曝光曝光:将查实的涉赌党员干部的情况进行公示曝光,起到震慑作用。 五、注意事项
1.调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调查结果要客观公正,不得歧视对待。
3. 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调查对象的意见,对其提出的问题给予合理的解释。 附件:涉赌党员干部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请在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后交其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