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计划书
一、基本信息
1. 投保人:
姓名:
性别:男
女:女
年龄:岁
身份证号:
二、保障内容
2. 保障项目:
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包括
意外身故:万元
意外医疗:万元
意外住院:天数×
住院津贴:元/天
3. 保障期限:
三、保障期限
3.1 意外伤害保障期限:
3.2 意外医疗保障期限:
3.3 意外住院保障期限:
4. 特别约定:
四、特别约定
4.1 投保人同意并认可本保单所包含的保障内容,并签署本保单。
4.2 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减少保险金额。
4.3 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4.4 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申请解除合同的,须提供下列证明:
(1)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解除合同;
(2)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双方在合同解除前三十日内书面协商一致;
(3)投保人签署解除合同声明书并提交被保险人签字或盖章的解除合同声明。
5. 保费及交费方式:
五、保费及交费方式
5.1 保费:
投保人应按照保险金额和本合同约定的费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用。
5.2 交费方式:
(1)一次性支付:投保人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用,也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周期进行分期支付。
(2)分期支付:投保人可以选择将保险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周期进行分期支付。
6. 保险理赔:
六、保险理赔
6.1 理赔申请: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6.2 理赔处理:
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应在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完成理赔处理。
6.3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应以投保人在投保时填写的投保申请为依据,且投保人不得变更或者增减保险金额。
7. 合同解除:
七、合同解除
7.1 投保人解除合同:
投保人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7.2 保险公司解除合同:
保险公司只有在不可抗力、严重违反合同或者投保人故意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本合同。
8. 争议处理:
八、争议处理
8.1 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 其他说明:
九、其他说明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投保人保存,一份由保险公司保存。
9.2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