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纪律:
(1)是否存在违背党的利益、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言行?
(2)是否存在违反党的纪律、损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
(3)是否存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要事项的行为?
2. 组织纪律:
(1)是否存在违反党的组织原则,在党内搞小团体、宗派活动的行为?
(2)是否存在个人决定重要事项,不经集体讨论的行为?
(3)是否存在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影响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
3. 廉洁纪律:
(1)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为亲属谋取私利的行为?
(2)是否存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影响形象、损害党的形象的行为?
(3)是否存在违规接待、出国考察等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的利益的行为?
4. 工作纪律:
(1)是否存在违反工作纪律,对重要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的行为?
(2)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对重大问题处理不力的行为?
(3)是否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泄露或者擅自透露工作中商业秘密的行为?
三、巡查方式 本次巡查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是对所有巡查对象进行巡查;重点检查是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单位进行巡查。
四、巡查结果处理
1.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巡查单位党组织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
2. 被巡查单位党组织要及时整改巡查发现的问题,并于收到整改回复后1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
3. 国企纪检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视同情节较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实施责任
1.本方案由国企纪检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
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每半年进行一次巡查。 六、主题词
1.国企纪检巡查
2. 政治纪律
3. 组织纪律
4. 廉洁纪律
5. 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