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XX万元;
(2)具备同类工程项目施工经验,且在类似项目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或进度事故;
(3)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管理团队和施工人员;
(4)具备与本工程项目规模相当的技术、设备和其他资源;
2.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年来的施工项目清单、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5)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等人员简历、相关证书;
3.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阐述“如何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及进度”;
(2)投标人应明确阐述针对本工程特点的施工方案;
(3)投标人应明确阐述如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4)投标人应明确阐述本工程项目的创新措施;
四、开标及评标
1.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在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 评标: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评分。评分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方案;
(2)工程质量;
(3)工程进度;
(4)安全生产;
(5)创新措施;
3. 中标结果:根据评分结果,招标人将从中选取第一名为中标人。 五、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XX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六、其他说明
1.本招标项目不收取报名费,但投标人应承担自己的投标费用;
2.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方案,并在开标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3. 本招标公告及相关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4. 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特此通知。 XXX招标公司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