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居民环保意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废旧物品回收和处理。
2. 促进废旧物品再利用,降低资源浪费。
3. 提高废旧物品回收和处理的效率,降低处理成本。
4. 发挥居民之间的友好互助精神,增加社区凝聚力。
三、奖励措施
1.奖励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的居民,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类组织。
2. 奖励对象 所有本地区范围内的居民,以及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类组织。
3. 奖励方式
(1)环保贡献奖 对在环保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居民和企业进行表彰,颁发环保贡献奖,具体标准如下: 1)个人:对本地区环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颁发环保贡献奖,奖金为3000元人民币。 2)企业:对本地区环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颁发环保贡献奖,奖金为10000元人民币。 3)组织:对本地区环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颁发环保贡献奖,奖金为20000元人民币。
(2)优秀废品回收个人 对本地区居民中的废品回收积极且效果显著的个人进行表彰,颁发优秀废品回收个人奖,具体标准如下: 1)个人:对本地区废品回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颁发优秀废品回收个人奖,奖金为800元人民币。 2)组织:对本地区废品回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颁发优秀废品回收组织奖,奖金为15000元人民币。
四、实施步骤
1.宣传推广: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本方案,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废旧物品回收和处理。
2. 报送申请:居民和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报送申请。
3. 审核评定:居委会或村委会对报送的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进行评定。
4. 颁发奖励:对于获得环保贡献奖、优秀废品回收个人奖的居民和企业,居委会或村委会将颁发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5. 公布结果:对于获得环保贡献奖、优秀废品回收个人奖的居民和企业,将在当地媒体上进行公布。 五、其他说明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方案由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负责解释。
3. 如有疑问,可随时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