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督查内容
1.整体环境:包括校园空气质量、噪音、卫生等方面。
2. 设施设备: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等设施的卫生状况以及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
3. 垃圾分类处理:包括垃圾分类意识、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情况等。
四、督查方法
1.实地查看:督查小组对学校各场所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情况,收集资料。
2. 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师生的环保意识、意见和建议。
3. 资料查阅:督查小组查阅学校相关文件、资料,了解学校环保工作的情况。 五、督查要求
1.督查小组应于每学期的开学初、期末等时间节点对学校环境进行督查。
2. 督查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环保知识和技能,能够对学校环境问题进行准确判断。
3. 督查小组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生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学校环境和师生的信息。 六、督查结果处理
1.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小组应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
2. 学校相关部门应根据督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间表。
3. 学校应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七、督查总结 本督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学校环保工作、提高学校师生的环保意识具有重要意义。督查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督查工作,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