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渣土施工,造成环境污染;
2. 垃圾清理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清理渣土,导致环境污染;
3. 政府部门:对渣土乱倒问题监管不力,导致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投诉内容
1.施工单位:
(1) 未按照《建筑垃圾排放标准》规定,对渣土进行分类、封装,并设置围挡,防止渣土外溢;
(2) 渣土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先开槽、后清理、先清理、后填埋”的原则,避免施工过程中造成扬尘;
(3) 渣土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2. 垃圾清理单位:
(1) 根据《垃圾清理服务合同》约定,按照要求进行渣土清理,确保垃圾清运过程中不产生扬尘;
(2) 渣土清理过程中,对于难以清运的渣土,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3) 渣土清理完毕后,及时将垃圾运至指定地点,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3. 政府部门:
(1) 加大巡查力度,对渣土乱倒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对违规单位或个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处罚,形成震慑;
(3) 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的渣土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四、后续跟进 对于投诉举报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定期对投诉举报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
2. 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
3.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总之,渣土投诉方案的提出,旨在推动渣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宜居的环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调研,尽快制定相应的投诉方案,为我们的城市环境做出贡献。